摘要:旅游已成為當代社會最重要的商品形態(tài)和文化體裁,但當前的研究缺乏對旅游的商品本質和文化體裁屬性的揭示。當前對旅游的定義主要集中在三個層面:基于旅游人行為活動探討的“人觀”,基于旅游設施提供、產業(yè)發(fā)展的“物觀”以及人與物、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進行互動的“關系論”。這些定義都從各個層面靠近旅游的本質。但實際上,旅游是一個整合了上述三個層面的符號活動。本文認為,旅游的本質在于商品符號,因此借用符號學的方法,將旅游界定為:以追尋意義為指向,以可支配的時間、精力、金錢等通過交換可獲取,必須親身體驗的人與“物-符號”的短期互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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