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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736X(2015)06-0170-03
當今的日本,雖然與中國近在咫尺,但卻不是一個我們很“熟悉”的國家。如何理性看待這個與中國有著千絲萬縷的鄰邦――日本,其公共基礎設施及其管理對我國有何啟示?
一、精良的公共交通設施和有序的公共管理氛圍
日本面積377880平方公里,僅相當于中國總面積的1/25,但其人口卻超過了1.2776億。從日本上下班高峰時人群擁擠得幾乎令人窒息的程度看,日本無論如何也算得上是一個人口大國了。日本的公共交通設施,如阪急、阪神等幾家大公司的軌道交通、“輕軌”等,其設施的精良,體現了“以人為本”和高效優(yōu)質的管理服務理念。如:
乘客購票的無人售票機,大大降低了人工售票之管理成本,一舉解決了乘客因排隊購票可能導致的擁擠以及找零換幣的時間耗費;在日本地鐵進站與出站口的電梯上,乘客一律有序地靠一側通道站立,一是可避免通道的擁擠和混亂,二是可讓趕時間的人能快速從另一側通道通行。
日本地鐵車廂內的設有乘客座椅的自動升降裝置,該座椅裝置在人群高低峰時能自動升降,可讓更多的人能趕上乘車和準時上班;在車門扶手處,設置有方便盲人識別的特殊裝置;乘客的座椅上還做了顏色區(qū)分,如有可以使用手機的綠色區(qū),有殘疾人專用席位的紅色區(qū),有女性、兒童的專門車廂等。
在日本地鐵的車廂里,上下班高峰時也常常是“人滿為患”,而車廂外未能擠上車的人群,總是整齊而安靜的排著有序的隊列候車,并與列車保持著安全線以外的距離。
日本的十字路口紅綠燈下,等待過往的人群猶如潮水般洶涌。但是,日本這些人群的擁擠現象通常只會短暫停留在斑馬線和人行橫道線上,其快車道上也只可能是看見汽車在飛駛,而絕不會有人隨意跨越或翻過欄桿。
日本公共交通設施設置的精良,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公眾對公交設施快捷、便利的要求,這多少體現了其社會的文明、濃郁的“以人為本”管理氛圍與有效率的安全管理。
二、增殖盈利的環(huán)保設施和約定俗成的管理文化
日本號稱是“不產生廢料垃圾的國家”,一是日本對垃圾的歸類,從生活垃圾,到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等,有數十種之分;二是日本對垃圾的回收與處理,其程度有很大創(chuàng)新,日本對垃圾的回收與處置,科技含量較高,對廢品的再生利用亦很先進。如在日本大阪,有一家舞洲垃圾處理廠(白巖松,2007),是一家著名的垃圾處理廠,還是一個對外開放的旅游景點。日本的中小學生來參觀該旅游景點時,從中能學到的知識是:該垃圾處理廠每天可以燃燒處理普通垃圾900噸,大型垃圾100噸;各種城市垃圾經過焚燒、分解和除臭等高科技工序處理后,體積能變小、重量能變輕;垃圾焚燒后所排放出的氣體和廢水,經過無公害處理和特殊工藝處理后,能成各種安全的再生品,既變廢為寶,又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
在日本,節(jié)約成本、循環(huán)使用的環(huán)保做法隨處可見。如飯盒的生產、再生產和再利用。日本對飯盒的再利用,不是簡單的將其洗干凈、經高溫消毒后供消費者使用,而是將其回收后經過特殊工藝和新材料合成為新飯盒再循環(huán)利用。在日本超市,常能看見一些家庭主婦,將其從家里洗干凈的飯盒、牛奶瓶帶來,放到指定回收地點后,又能得到超市的兌換券再用以兌換商品的做法。
在日本地鐵站,乘客進出地鐵站臺時,自動驗票機的檢票與收票裝置,既簡便、快速,又有利于衛(wèi)生、環(huán)保和廢票紙張的回收,加之有地鐵公交公司工作人員對乘客手中的月票或通票等廢票的負責回收和處理制度,使得整個地鐵周邊的衛(wèi)生和環(huán)境井然有序。偶爾,也能在地鐵站內看見零星幾張乘客不小心丟失的車票,但從未見過有人貪圖便宜而去撿來使用,也很少有人因為車票丟失必須補票才能出站的情況。通常,日本人對此的基本邏輯推理是:不買票的人是進不了站的,凡是進站的人則一定是購過票的,而車票不小心丟失也是正常的和可以相信的,所以一般不會發(fā)生因為進站后車票丟失而出不了站的尷尬場面。
去過日本的人都不難發(fā)現,日本街頭通常很干凈,地面很少有落葉和垃圾。一到秋天,日本街道兩端樹上的枝葉都會被環(huán)衛(wèi)工人仔細修理過,一來可以減少落葉和降低環(huán)衛(wèi)工人掃地的成本;二來始終保持地面的清潔和街道的整齊、美觀,有利于來年春天老樹再發(fā)新枝。至于那些擺放在大街小巷的自動售貨機,其中不乏充滿各種具有誘惑力的商品,有飲料、香煙、食品或其他物品等,也從未見過有人為了得到里面的東西而將其損壞,各處所安裝的與警局相連的遠紅外線電子安全監(jiān)控設施,提醒人們不會做出如此笨拙和無謂的行為。
勤儉節(jié)約、不浪費已經成為日本絕大多數民眾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并日漸形成消費者、企業(yè)和政府環(huán)境保護之間的良性循環(huán)。各種環(huán)保設施的循環(huán)利用,公民環(huán)保意識的具備和安全意識的養(yǎng)成,促進了日本的崛起、進步與發(fā)展。
三、高科技的安全設施和超前的安全管理活動
十幾年前(2001年6月8日),大阪教育大學附屬小學池田小學校遭遇了有史以來震驚全日本最慘痛的危機事件。一個日本中年男人為報復社會侵入到該校,揮舞著手中的菜刀,兇殘砍向處于弱勢中的學生。導致8名學生被害身亡,13名學生和2名教師受傷。如何給予被害者家人和所有學生的精神支援,更是基于日本全社會尤其是學校安全管理的實踐,探索安全設施在中小學危機管理的共同利用,成為了日本學校安全管理的當務之急。
就大阪教育大學附屬小學池田小學校對該危機事后的安全管理改進看,措施補救和設施更新甚為明顯。如:全校范圍內安裝了監(jiān)視器,保證學校每個區(qū)域內的每個人員的活動都在學校安全總控室和警察署的視線內;在學校所有涉及人員活動的區(qū)域內,均安裝有可視的電子監(jiān)控設備和對講機,能使學校每個人清楚地看到事發(fā)地點,以便快速報警和快速逃離,并能得到有效救助與救援。學校在每間教室都安裝了可以內外緊急鎖定的雙層特制門,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的突然闖入,最大限度保護師生安全和減少人員傷亡;在每間教室和辦公室同時安放有特制的帶叉、長耙的自衛(wèi)工具,以便事發(fā)時作為武器使用;為每個學生配置了隨身攜帶的電子跟蹤器,以便學校、警察署和家長隨時了解學生的活動方位,以共同保護學生安全等。為提高全校人員的危機意識,大阪教育大學附屬小學池田小學在大門處掛牌謝絕閑人進入學校;凡進入學校辦事或參觀者,一律要求登記或出示證件,以便學校進行有效監(jiān)控和管理;該學校設立了安全保護員崗位,以隨時監(jiān)控學校安全,并增加學生安全感,提高家長信任度;在學校設立安全教育必修課程,向學生配發(fā)相應教材和手冊;學校除定期舉行跑地震、跑火災演習外,還補充了校園危機防范與救援演習,用以保護學生人身安全。通過以上改進,大阪教育大學附屬小學池田小學于2010年3月,獲得了國際安全學校認證,并向世界證明了自己是一所安全的學校。
另外,日本作為一個地震的多發(fā)國家,長期的抗震經歷,使日本研發(fā)了大量的地震預防與救治技術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自1961年起,日本政府就頒布了《災害對策基本法》,每年的9月1日被定為全國的“防災日”,每年的8月30日至9月5日被定為全國的“防災周”。平時,民眾能充分接受災害教育,活動形式通常為各種宣傳教育活動的舉辦,如展覽活動、講演會、災害模擬演習、媒體宣傳等。1987年6月,日本成立了專業(yè)救援隊,該專業(yè)救援隊裝備一流、人員技術能力過硬,并有極強的心理疏導能力和救災能力,能在災害第一時間做出快速反應。日本各地均設有地震監(jiān)測中心,該監(jiān)測中心能確保一旦地震發(fā)生,可第一時間將震級、震源、震中等情況有效傳遞給有關部門。日本有多年抗震的經驗,電視臺能在幾分鐘內將地震信息迅速告知全國民眾,使市民能快速從電視、報紙、廣播等渠道中及時獲取地震信息。
日本民眾到位的安全防范意識,日本的高科技公共安全設施、緊急救援與防災體系的有效性,能極大減少人員的傷亡,并有效避免民眾緊張和恐慌心理,從而使日本能將災害和人禍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四、日本公共基礎設施及其安全管理的啟示
1.交通設施管理需要有序、高效。在日本,非突況,道路交通很難出現嚴重堵塞現象,亦很少有人因開車、停車違章而被警察罰單,也沒有路人為闖紅燈而隨意跨越或翻越欄桿的行為。由此,如何降低管理成本,避免低效管理,多一些基礎設施建設的講究,實現我們公共基礎設施的有序、有效管理,創(chuàng)建和諧社會和促進社會的高度文明,勢必成為我們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公共基礎設施管理的重要話題。
2.環(huán)保意識需要從孩子抓起。為使孩子從小體會和珍惜環(huán)境,日本人把垃圾處理廠建得猶如科技館和公園一樣,每年都會有許多學生甚至是市民來參觀。在其垃圾處理廠內,其垃圾處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透明可視,垃圾回收處理過程干凈、無雜亂、無惡臭。置身于這樣的地方,孩子的心靈無疑會得到凈化??梢?,愛護環(huán)境從娃娃抓起絕非空談。
關鍵詞:廣西;城市基礎設施;公共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9-0239-02
城市基礎設施的基礎性和重要性決定了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公共安全管理意義重大。廣西屬于西部不發(fā)達地區(qū),在國家“西部大開發(fā)”戰(zhàn)略、廣西北部灣經濟區(qū)的建設與發(fā)展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建成和發(fā)展的有利推動下,廣西城市發(fā)展迅速,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和健全。與此同時,廣西城市基礎設施也存在著一些公共安全管理問題,如建設質量監(jiān)管問題、管理體制及運營管理問題、自然災害的預防管理問題、人為破壞的監(jiān)管防范問題等。下面,將從以上幾個方面對加強廣西城市基礎設施公共安全管理進行一定的分析探討。
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監(jiān)管問題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的基本構件,是城市健康發(fā)展的物質基礎?,F階段,無論是發(fā)達國家還是廣大發(fā)展中國家,政府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上的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這都說明城市基礎設施對一個城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具有重大的影響。2009年,廣西全年全社會的固定資產總投資額高達5706.7億元,用于城鎮(zhèn)的固定資產投資為5159.34億元,其中,用于城鎮(zhèn)基本建設的投資為2614.53億元,用于城鎮(zhèn)更新改造的投資為1552.55億元。與全國其他省市一樣,廣西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投資也是逐年不斷增加的。廣西不斷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過程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不少成績。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問題,構成了城市公共安全隱患。諸如城市道路塌陷、橋梁防護設施斷裂、供氣供水管道爆裂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問題,在廣西也時有發(fā)生。據悉,2011年1月,廣西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對全區(qū)14個設區(qū)市及25個縣(市、區(qū))進行了2010年第四季度全區(qū)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層級狀況督查,在工程質量督查中發(fā)現存在有抗震設防區(qū)未按抗震設防設計和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施工、不按配合比稱量上料、少數工程依然采用超出允許范圍冷拉或冷拔而造成直徑偏小的鋼筋等問題。
導致廣西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施工隊伍技術水平高低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問題的最重要的影響因素之一。據悉,2009年,由中國建筑業(yè)協會公布的全國首批139家“全國建筑業(yè)AAA級信用企業(yè)”中,廣西僅有廣西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兩家;其次,政府相關部門、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施工企業(yè)自身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過程的監(jiān)管監(jiān)控是否到位也直接影響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最后,有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的法律法規(guī)是否健全完善也關系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
二、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及運營管理問題
(一)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問題
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是在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在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的配合和區(qū)、縣政府職能部門的分工協作下,改革和依靠城市基礎設施的企、事業(yè)單位的經營和管理,發(fā)揮“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積極性,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綜合效益的組織體制。在我國,城市基礎設施管理一般都是由各城市政府統一領導,政府各相關部門協調合作管理。我們可以將城市政府管理城市基礎設施的機構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城市基礎設施專業(yè)管理機構,如各個城市的公用事業(yè)管理局、市政規(guī)劃局、市政工程局、郵電局、電信局等;第二類是綜合管理機構,對城市基礎設施進行綜合管理,如各個城市的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等;第三類是城市基礎設施協調機構,主要是橫向的跨部門的管理機構,如各個城市的交通管理委員會等。
廣西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主要是以城市政府為主導,各部門進行分工協作管理。目前,在廣西的城市基礎設施管理中,也存在著不少分割運行的現象。廣西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問題主要表現在各相關管理部門存在“條塊分割”,職責不清,從而導致一定程度的管理混亂。例如,在城市雨水排放系統中,河道歸農田水利部門管理,排水管網主要由市政工程局管理,河道支流及大部分明渠由所在轄區(qū)的水利部門管理。在廣西城市的污水排放系統、城市道路交通系統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相類似的問題。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上的“條塊分割”,造成了城市基礎設施的運行管理也劃分成若干部分,由此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效率。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體制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城市管理體制問題,以及國家行政管理體制問題。
(二)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問題
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貫穿在整個運營管理過程中,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是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公共安全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目標管理、安全責任管理、安全信息管理、安全教育管理、安全法治管理等。
關鍵詞: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程序管理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cess management, inclu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before, construction stage management, engineering of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and hand over, project summary and related issues.
Keywords: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program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 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huán)衛(wèi)、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程序復雜、配套的建設項目繁多,施工難度較大。尤其一些項目因為參建單位較多時,多家施工單位交叉作業(yè),施工隊伍素質又參差不齊,常有違反規(guī)范要求的現象出現。因此有必要加強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管理。
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程序
1.1工程的招投標管理
1.1.1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工程施工專業(yè)分包、勞務分包采用招標方式的,參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執(zhí)行。
1.1.2工程施工招標由招標人依法組織實施。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自行辦理施工招標事宜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施工招標的投標人是響應施工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施工企業(yè)。投標人應當具備相應的施工企業(yè)資質,并在工程業(yè)績、技術能力、項目經理資格條件、財務狀況等方面滿足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招標文件允許投標人提供備選標的,投標人可以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做出相應報價作備選標。
1.1.3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jiān)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jiān)督,查處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1.2對監(jiān)理單位的準備工作
1.2.1對已中標的監(jiān)理單位的工作前審查包括監(jiān)理規(guī)劃、監(jiān)理工作實施細則、監(jiān)理程序等。
1.2.2開工前的設計交底是業(yè)主主持的。由設計部門對工程的技術要點、難點及施工注意事項進行說明,施工單位及監(jiān)理單位也可以提出工程中的技術問題,而且通過交底會可以使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與設計部門之間建立直接的聯系。
1.2.3為了能按期保質的完成工程,必須在施工前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論證。業(yè)主單位應協助監(jiān)理單位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1.2.4施工單位應向業(yè)主單位提交開工報告。報告被批復后方能進行施工。業(yè)主在批復施工單位的開工報告前,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單位進行最后的檢查,檢查施工單位的人員、機械設備及相關技術儲備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對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的落實情況。檢查后確認已具備開工條件的批準開工報告,允許開工。
1.3施工階段的管理
施工階段的管理是整個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最關鍵的管理階段,它包含了較多的管理內容:
1.3.1造價管理
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管理主要包括三個環(huán)節(jié):招標管理、施工管理和結算管理,在這一階段,筆者認為主要應做好以下幾點:
(1)規(guī)范招投標活動,積極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項目招投標是項目實施階段的第一道工序,是確定工程合同造價、擇優(yōu)選取施工單位的關鍵階段,因此非常重要。
(2)認真、嚴格地對待現場簽證?,F行的市政工程項目一般都實行監(jiān)理負責制。作為進駐施工現場的監(jiān)理人員在熟練掌握現場施工和管理的同時,應熟悉工程造價知識,對由施工單位填寫的簽證,一定要認真核實后方能簽字蓋章,對不應該簽證的項目不應盲目簽證,對施工單位在簽證上巧立名目,弄虛作假,以少報多,蒙哄欺騙,遇到問題不及時辦理簽證,結算時搞突擊,互相扯皮的現象應嚴格審查。
(3)加強設計變更的審查。設計變更是實施階段影響工程造價的又一個重要因素。設計變更應盡量提前,變更發(fā)生得越早則損失越小。
(4)把好結算審查關。目前我市工程項目結算大多仍采用定額計價,因此在結算時應重點做好工程量和定額套用的審查。結算的工程量應以招標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為依據,考慮變更工程量,特別是要考慮對施工簽證單的符合性和合理性進行詳細的審查。審查時要熟悉圖紙、掌握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并對整個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有系統的認識。定額的套用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
1.3.2質量管理
(1)由于工程中有較多的隱蔽工程,很多潛在的質量問題在投入使用的初期不容易暴露,易為管理人員忽視。工程質量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但不言而喻人在市政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中是占決定性的因素。
(2)工程施工項目的質量管理要時刻牢記以人為本,要以保障居民的人生財產安全為目標要求,要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素質極其質量意識為前提緊抓工程質量。必須要做好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工作,在施工過程中,要明確質量目標,進行科學管理、規(guī)范化施工,同時實行競爭、激勵、獎懲并存、共同作用的有效機制,這樣達到保證工程質量的目的。
(3)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必須嚴格按照預定的計劃和技術標準實施。
(4)工程建設原材料、設備的質量管理。市政工程建設所用的原材料、設備是形成建設工程實體的直接與間接因素,同時也是保障工程質量的基本要素。究其源頭也是人的問題。
(5)工程施工工序的質量管理。質量管理中最基本的內容對工程的工序質量的控制,目的就是要發(fā)現偏差和分析影響質量的制約因素, 并消除, 使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確保質量。要把握好工序質量, 就要對每道工序都嚴格執(zhí)行檢查制度,使每一道工序都在合理的控制之下進行。
1.3.3進度管理
進度管理主要指計劃管理。業(yè)主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開會議,解決或協調影響工程進展的問題。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的人、材、機是否按計劃進場。如遇問題,及時調整施工方案。定期進度表,并督促施工單位。
1.3.4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
認真組織落實《文明施工管理辦法》,把工作落到實處。定期檢查施工現場的圍擋、揚塵、材料堆放、殘土外運等情況,及時發(fā)現問題并解決問題。
1.3.5竣工驗收及移交工作
(1)竣工驗收及移交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竣工驗收是對一項工程的系統檢驗,是對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驗收主要是對工程的外觀、實測實量、內業(yè)文件的檢驗。市工程驗收工作應當做到公正、公平和科學。工程驗收還包括對工程規(guī)模的驗收,驗證工程建設規(guī)模是否與設計的規(guī)模吻合。
(2)市政道路工程的驗收由參與工程建設活動的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對建設項目的質量進行驗收及評定,并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和質量監(jiān)督機構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是對市政道路工程質量進行最后確認,驗證施工技術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能否交付使用所把的最后一道關。工程總結報告工程總結報告應由業(yè)主完成。
以上是從工程的招投標到工程的造價,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管理,竣工驗收及移交等程序進行了探討和說明,是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內容,在整個工程的施工管理中,我認為還存在著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問題。
2.管理中的問題和措施
2.1施工監(jiān)理力度不夠、職權受限,不能充分發(fā)揮監(jiān)理作用
2.1.1監(jiān)理不僅僅是對現場施工質量的監(jiān)理,還應對工程的進度計劃、人員設備配備情況、工程款的撥付進度等進行監(jiān)理,這是監(jiān)理單位的職責所在。
2.1.2市政工程的質量監(jiān)理是一項難度大、項目多、任務重的監(jiān)理工作,因為市政工程是綜合性工程,既有道橋工程專業(yè)知識又有給排水專業(yè)知識還有園林、煤氣管道、熱力管道等工程,因此監(jiān)理公司要對市政監(jiān)理人員進行特殊培訓,使其一人多能,勝任本職工作,為公司增加技術實力,還要有適應市政工程質量監(jiān)理的儀器設備。
2.1.3監(jiān)理公司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嚴格的質檢標準和檢查方法,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為建設單位把好質量關,建立獎懲制度,本著優(yōu)者上,劣者下的原則進行運作,并且監(jiān)理工程師要及時把建設單位建立完善的質量信息反饋系統。
2.2解決問題要徹底,遺留問題處理要及時
市政工程往往是多個專業(yè)的統一體,如道路工程不僅僅是修路,它還包括各種管網工程、交通工程以及街路兩側的銜接及亮化等,要力爭各項工程的同步實施,盡量減少重復工作。
2.3建立健全施工許可證制度
建筑法規(guī)定,投資在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必須有施工許可證方能開工。
2.4重視工程移交工作
目前,很多城市都存在著竣工工程移交滯后現象,導致城市基礎設施管理上的遺漏。當然,致使移交滯后的原因很多,例如資金結算問題、施工質量問題等,都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3.結語
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充分發(fā)揮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功能,保障城市生產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大連市市轄區(qū)、縣(市)及建制鎮(zhèn)內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均依照本條例進行管理。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以下市政公用基礎設施:
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涵、排水防洪設施、道路照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公用設施:城市自來水、燃氣、集中供熱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城市電力、電訊、綠化設施管理按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本條例適用范圍以外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四條 市城市建設管理局是本行政區(qū)內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
市公用事業(yè)管理局是本行政區(qū)內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
市建委集中供熱辦公室是本行政區(qū)內供熱設施行政主管部門;
縣(市)、區(qū)城建行政部門按現行體制的分工原則,行使市政公用設施管理的相應職能。
各級計委、建委、城鄉(xiāng)規(guī)劃、房地產、公安、環(huán)保等有關部門,應積極協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其職責。
第五條 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須依照城市總體規(guī)劃,合理布局,配套發(fā)展。新建、改建、擴建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依照《大連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條例》第27條規(guī)定執(zhí)行;要嚴格執(zhí)行建設程序和質量標準;工程竣工后,提報竣工圖紙和資料,經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市政公用設施管理,須建立完整的檔案。
第六條 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管理、科學養(yǎng)護、積極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針,保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完好和正常運行。
第七條 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是國家的公共財產,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使用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權利和保護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義務,并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
對維護和保護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本條例的應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章 道路設施管理
第八條 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所屬單位加強城市道路的維修、養(yǎng)護和路政管理,保證道路等級標準和安全暢通。
第九條 在城市道路上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占用道路;
(二)擅自挖掘道路;
(三)在鋪裝路面上進行有損路面的各種作業(yè);
(四)擅自在非指定路段進行試剎車;
(五)機動車輛碾壓道路邊石;
(六)客貨車在鋪裝的自行車專用道及人行道上行駛或停放;
(七)向路面排放腐蝕性污水;
(八)人行道上建永久性工廠、倉庫、攤點(店)等。
第十條 臨時建設、臨時場地確需占用城市道路的,須持城市規(guī)劃部門簽發(fā)的臨時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到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道路占用許可證,方可占用。
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應按規(guī)定向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繳納道路占用維修費。
第十一條 經批準占用道路的,不準擅自改變占用性質、擴大使用范圍和延長使用時限,不準出租、轉讓。使用期滿或在使用期內因城市建設需要時,占用單位和個人須將其在占用道路上的各種設施、物品等及時拆除和清理。
第十二條 城市道路挖掘應納入年度計劃,嚴格管理,開挖時間應控制在每年三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內。
城市一、二類道路,在新建、擴建后五年內、大修后三年內,不得挖掘。
在規(guī)定開挖道路的時限以外,因特殊情況確需挖掘的,經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報請人民政府批準。
新建、擴建、改建地下管線需要挖掘道路的單位,應于每年二月末前將本年度計劃報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
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持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設計平面圖和施工方案,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向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道路挖掘許可證件,繳納道路挖掘修復費后,方可開工。
第十三條 自來水、燃氣、供熱、電力、電訊等部門因緊急搶修未能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的,應在開挖道路的二十四小時內補辦批準手續(xù),補繳道路挖掘修復費。
第十四條 經批準挖掘道路的單位,應按批準的地域、范圍、時間和要求進行施工;挖掘現場應設置護欄、標志等安全設施,確?,F場安全;工程竣工時,應將回填土分層夯實,及時清理余土廢料;挖掘形成的地下設施檢查井蓋應與路面保持平整。
挖掘道路工程竣工后,由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并及時組織修復路面;逾期未按要求修復的,應追究負責修復路面單位的責任。
第十五條 履帶車和特殊超限運輸車輛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駛時,應經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并應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方可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車、停車。
第十六條 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征收的道路占用維修費和道路挖掘修復費,應專戶儲存,專項用于城市道路設施維護和修復。
第三章 橋涵設施管理
第十七條 城市橋涵須嚴加保護,保證通行安全。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所屬單位加強對橋涵的質量、安全監(jiān)測,及時進行維修、養(yǎng)護。重點橋涵的質量鑒定和維修養(yǎng)護,應統一納入城市建設計劃。
第十八條 在城市橋涵設施及保護區(qū)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占用、損壞橋梁和隧道設施;
(二)在橋上、隧道內超車、停車、試剎車和擺攤設點;
(三)利用橋涵設施進行牽拉、吊裝等施工作業(yè);
(四)挖沙(土)、取石、修建妨礙橋涵設施正常使用和養(yǎng)護維修的建筑物、構筑物;
(五)進行危及橋涵安全的爆破性作業(yè)。
第十九條 車輛通過橋涵,須遵守限重、限高、限寬和限速規(guī)定。裝載超重大件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通過橋涵,應提前向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報手續(xù),并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批準部門的規(guī)定時限通過。
凡需跨越橋涵施工作業(yè)的,須經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應保證橋涵安全。
第四章 排水防洪設施管理
第二十條 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市排水防洪設施的管理,組織所屬單位及時檢查、維修和清淤排障,保證排水防洪管道、明溝、河道城市段、堤壩的完好、暢通。
新建企事業(yè)單位廠區(qū)院落跨越城市排水防洪設施的,應按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負責養(yǎng)護和疏通。
第二十一條 在排水防洪設施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破壞、堵塞或者擅自移動、占壓排水防洪設施;
(二)排放腐蝕性物質、劇毒物質、易燃易爆性物質和易產生有害氣體的污水;
(三)傾倒垃圾、廢渣、施工廢料和排放灰漿及其他雜物;
(四)修建妨礙排水妨洪設施功能發(fā)揮和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
(五)在河道城市段、明溝及其劃定的管理范圍內采掘沙石土、開荒種地或堆放物料。
第二十二條 向城市排水設施內排放污水的生產、經營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標準向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繳納排水設施使用費。
排水設施使用費全部用于排水設施的養(yǎng)護維修、改造建設。
第二十三條 毗連城市排水防洪設施的建設工程,在施工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排水防洪設施不受損壞。建設工程施工需要遷移、改建排水防洪設施的,須經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遷移、改建排水防洪設施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四條 城市建筑物延伸的排水管戶線同城市排水管線相聯接的,須經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和驗收。排水管戶線的建設、維修,由房屋產權單位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物質的污水,須經自行處理,達到排入城市排水管道標準后方可排入。對于超過排放標準而損壞城市排水管道者,應向排水管道部門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章 路燈設施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所屬單位加強對路燈設施的巡檢、維護和停送電管理,及時組織排除故障,確保路燈照明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七條 在城市路燈設施上禁止下列行為:
(一)擅自遷移、拆除路燈設施或使用路燈電源;
(二)依附路燈設施搭建構筑物,堆放、懸掛物品或利用路燈設施從事牽引作業(yè),搭設通訊線路等;
(三)向路燈設施投擲物體、傾倒污物、亂貼亂畫以及其他有損路燈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有關單位利用路燈電源,增設路燈設施,須經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應按規(guī)定繳納電費。
因建設施工等原因需要拆遷路燈設施的,應當由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和組織拆遷,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申請單位承擔。
第二十九條 利用路燈電源接線照明,須提前向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批準,并應按規(guī)定繳納電費。特殊情況來不及申請的,要在用電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補辦用電手續(xù)。
第三十條 因意外事故損壞路燈設施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在采取應急保護措施的同時,應當立即向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 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所屬單位認真做好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的日常檢查、維修工作,確保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安全運行。
第三十二條 在城市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損壞和擅自啟動、改裝、移動、拆除自來水、燃氣管網及其附屬設施;
(二)搭建棚廈、堆放物料、挖坑取土、種植樹木;
(三)利用和依附管網設施拉繩掛物或牽拉作業(yè);
(四)在燃氣、自來水設施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將燃氣、自來水明管懸空或砌入建筑物和隔墻內。
第三十三條 需要新設、改設、拆除或遷移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的,須經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單位須遵守操作規(guī)程,按審定的圖紙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施工,不準擅自變更工程設計。工程竣工后,提報竣工圖紙和資料,由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供水、供氣。
第三十四條 凡在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附近施工的單位和個人,須保護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不受損壞。因施工影響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正常運行的,須征得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施工。
第三十五條 燃氣、自來水用戶有義務保護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如發(fā)現有故障和漏氣、漏水現象,應及時通知用戶屬地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的站(所)。接到通知的站(所)應保證及時維修。
第三十六條 燃氣、自來水用戶應協助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下屬工作人員完成抄表、檢修、施工等項任務。因拆裝燃氣、自來水管道需要通過鄰戶建筑物時,鄰戶應予以協助。
第七章 集中供熱設施管理
第三十七條 城市供熱工程建設,應當服從城市集中供熱總體規(guī)劃,在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協調指導下進行。
需要新設、改設、拆除的供熱設施,須經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單位應按施工圖紙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工程設計,工程竣工后,由集中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供熱。
第三十八條 城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須對供熱單位進行資質審查,發(fā)放供熱許可證。供熱單位應積極采取新技術,加強對供熱設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組織檢修、維護,科學調度,定期征求用戶意見,按供熱標準保證安全、均衡、穩(wěn)定供熱。
第三十九條 供熱單位應在供暖期前,做好供熱設施的檢查、維修、燃料貯備和供熱人員培訓等準備工作,并于供暖期前三十天將供暖準備情況報告集中供熱設施行政主管部門。
供熱單位向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供熱應實行合同制度,按年度、季度簽訂合同。
第四十條 禁止依托鍋爐房和地上管網搭建構筑物、進行牽拉等承重作業(yè);地下管網上方,禁止挖取土砂石和搭建構筑物等。
第四十一條 因施工影響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須經集中供熱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按規(guī)定要求組織施工。
第四十二條 采暖用戶要保護好供熱設施,不得擅自改動管網及增掛暖氣片,不得在供熱設施上安裝水嘴、淋浴器、排氣閥等,不得排放供熱管網的循環(huán)水。
第八章 罰則
第四十三條 對違反本條例中有關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或個人,市政公用設施行政主管部門可依照管理職責,給予批評教育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賠償經濟損失。有下列行為的,可并處罰款:
(一)未經批準占用道路的或雖經批準但超過批準范圍、時限占用道路、改變占用性質的以及出租、轉讓所占道路的,按道路占用維修費標準的五至十倍罰款。
(二)未經批準挖掘道路的或雖經批準但超過批準范圍、時限挖掘道路,以及挖掘后未按規(guī)定回填溝槽的,按挖掘修復費標準的二至三倍罰款;在挖掘道路時未按規(guī)定設置護欄、標志等安全設施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罰款。
(三)在鋪裝路面上進行電(氣)焊、燒瀝青和打砸硬物、拌和水泥沙漿等損壞路面作業(yè)的,處二十元至一百元罰款。
(四)機動車輛碾壓道路邊石、自行車專用道、方磚步道的,處二十元至五十元罰款。
(五)在道路、橋涵、排水防洪、自來水、燃氣、供熱設施保護范圍內采掘沙石土、開荒種地、堆放物料的,處一百元至三百元罰款。
(六)履帶車、超限車輛未按規(guī)定在道路、橋梁、隧道行駛的,處三百元至五百元罰款。
(七)利用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裝管布線和進行牽拉、吊裝等施工作業(yè)的,處一百元至三百元罰款。
(八)擅自將排水管戶線接入城市排水管線的,擅自在集中供熱設施上安裝水嘴、淋浴器、排氣閥等設施的,處一百元至三百元罰款;擅自改動供熱、燃氣、自來水管網設施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擅自使用路燈電源的,按應收電費的十倍處以罰款。
(九)向排水防洪河道城市段、溝渠、供熱管道地溝內排放垃圾、廢渣、施工廢料、劇毒物質、灰漿、雜物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罰款;向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蝕性物質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
(十)因施工作業(yè)、肇事損壞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或擅自遷移、拆除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十處以罰款。對擅自變更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施工的,處一千元至五千元罰款;對市政公用工程未經驗收而擅自使用的,處一千元至五千元罰款。
第四十四條 修建妨礙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功能發(fā)揮和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在限期內不自行拆除的,擅自堆放物資妨礙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使用和養(yǎng)護、在限期內不清除的,市政府可責成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強行拆除、清除。
第四十五條 自來水、燃氣、供熱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未按規(guī)定檢查、維修、養(yǎng)護設施,不按期供水、供氣、供熱,接到用戶報修不及時修復,致使用戶利益受損或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供水、供氣、供熱單位負責賠償用戶損失,無理拒絕賠償的,其行政主管部門或各級政府應予追究,并可視情節(jié)對直接責任者處以政紀或經濟的處罰。
第四十六條 對危及自來水、燃氣、供熱整體安全的用戶,自來水、燃氣、供熱管理部門有權停止供水、供氣、供熱。
第四十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由處罰機關下達處罰決定書。實施罰款處罰,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款票據,罰款全部上繳同級財政。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執(zhí)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四十九條 對破壞、盜竊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毆打執(zhí)行公務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大連市人民政府可依照本條例制定單項實施辦法。
關鍵詞:城市公共危機 城市基礎設施經營管理企業(yè) 形象塑造
21世紀是城市的世紀,城市發(fā)展是現代社會一切發(fā)展的中心,“企業(yè)化城市治理模式”作為一種新的城市管理模式,在我國得到普遍應用,推動著城市朝著現代化方向健康、可持續(xù)地發(fā)展,這種模式對強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的作用正逐漸被認可,被接受。
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運營系統建設是一個城市發(fā)展的基礎和核心,城市基礎設施經營管理企業(yè)作為該系統的具體執(zhí)行者,是一種新興的城市經營、公共基礎設施市場化道路的載體,對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帶動整個城市及周邊區(qū)域經濟發(fā)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同時也預示著城市基礎管理主體從行政管理機關向社會服務型企業(yè)轉型,實現了政府謀求城市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利益最大化為出發(fā)點和歸宿的民本意識。
城市基礎設施企業(yè)所具有的公共屬性決定著它們在防范和化解公共危機方面的關鍵地位和主導作用,在風險社會里,組織的生存與發(fā)展很大程度取決于其抵抗風險、化解危機的能力。由于危機本身同時也意味著機遇與危險,如能有效應對和化解危機則會鞏固自已的社會地位。只有誠實、透明與負責任的企業(yè)才能領導和發(fā)動相關資源共渡難關。
1.良好的城市基礎設施經營管理企業(yè)形象在化解危機中的作用
企業(yè)形象是公眾對企業(yè)行為及企業(yè)員工的總體評價,而該類企業(yè)的形象除其本身企業(yè)形象外,由于其公共性特征,還是政府形象的構成部分,該類企業(yè)良好的企業(yè)形象是政府效能的保障,它是一種資源,對化解風險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這類企業(yè)要在日常管理中培植和塑造一種誠信、務實、負責、廉潔和高效的企業(yè)形象,以便于在危機管理中有效發(fā)揮該無形資源的積極作用。
首先,該類企業(yè)形象反映的是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運營系統的形象,是體現政府信譽、威信的一種精神資源,能激勵公眾共同應對危機。這種信譽是公眾對政府的一種良好印象和評價,甚至是一種無形的政治資源,它增強了政府組織的內聚力和外張力,是該系統的共同價值觀,對內在該系統內的全部成員中形成強烈的感召力,對外激勵公眾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其次,該類企業(yè)形象反映出城市基礎設施管理運營系統的影響力、凝聚力和號召力,是一種能力資源,能動員公眾共同應對危機。影響力是指該類企業(yè)形象是該系統和公眾之間雙向互動的心理關系,是決定其政策能否為公眾所接受或被接受程度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直接影響著公眾對該系統決策的心理、行為或行為傾向。凝聚力是指公眾對該系統的認同感和信任感,可以使公眾與該類企業(yè)之間情感容易溝通,關系容易協調,問題容易得到解決,進而創(chuàng)造出一個合諧的局面。號召力,是該系統代言政府號召全城市公眾同心同德,戰(zhàn)勝困難,奪取勝利的能力。因此該類企業(yè)形象是推行該系統有關政策,實現企業(yè)既定目標可資利用的能力資源。
2.公眾所期待的城市基礎設施經營管理企業(yè)形象
由于該類企業(yè)在防范化解城市公共危機方面處于關鍵地位,發(fā)揮主導作用,城市公共危機發(fā)生時,社會公眾對企業(yè)的期待是理想的,公眾期待的該類企業(yè)形象主要有:
一是誠信形象。該類企業(yè)的誠信形象是政府形象的外延,它體現了政府的誠信形象,對社會誠信系統建設具有引導和示范作用,樹立誠信企業(yè)形象,首先要做到信息透明公開,只有提高信息透明度,才能在經營管理城市基礎設施這一公共事物(產品)過程中保持公正和中立,并自覺維護社會的公平秩序,共同營造“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社會環(huán)境和社會氣氛。二是服務形象。由于該類企業(yè)是城市管理模式改革的產物,是構建服務型政府的具體措施,目的是實現部門利益向公共利益的轉變,因此謀求公共利益最大化是該類企業(yè)生存的根本目標,向公眾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是實現根本目標的保證,因此該類企業(yè)良好的服務形象是公眾的必然期待。三是責任形象。該類企業(yè)負責的態(tài)度表現在將公眾利益看成是最高點,真正從公共利益出發(fā),善于傾聽公眾呼聲,了解公眾訴求,及時解決公眾的實際問題,這種態(tài)度脫胎于政府的政治原則,形成了該類企業(yè)獨特的企業(yè)文化,同時公眾通過對這種企業(yè)文化的感知,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公眾對政府的信任感,推進了政府工作,并促進政府增強責任心。
3.公共危機處理結果的不確定性
危機既可能是衰亡的開始,也可能是走向新一發(fā)展階段的契機,結果沒有必然性,取決于危機環(huán)境的壓力狀況,更取決于危機管理主體的狀況和能力,前者的不確定因素使危機處理結果不可預見,但后者積極與否決定危機是否可控。
城市基礎設施經營管理企業(yè)作為一種代表公共利益、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公共組織和其他組織一樣在經歷危機狀態(tài)的過程中,面臨著三種截然不同的結局:一是組織無法承受危機的沉重打擊,在危機中全面崩潰,消亡;二是組織在危機雖然存在下來,但是由于未及時采取適當、有效的危機管理對策,尤其是未及時想辦法得到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危機過后,組織形象嚴重下降,極度損壞了原有的威信和地位;三是在危機中,組織經受了危機帶來的各種壓力,由于它采取的積極、有效的危機管理措施和危機問題解決對策,進一步鞏固了社會地位和競爭優(yōu)勢,在公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大幅度提高。
所以該類企業(yè)應當利用處理城市公共危機的契機,推進企業(yè)形象建設,完善和鞏固原有的企業(yè)形象,給公眾展示一個“敢負責任,能解決問題”的企業(yè)形象。
4.城市公共危機管理中的城市基礎設施經營管理企業(yè)形象建設
4.1理性管理塑造企業(yè)形象
該類企業(yè)必須確立加大城市基礎設施管理、維護的資金投入,以城市基礎設施的穩(wěn)固保證城市主體設施正常運行的理念;做好城基礎設施的統籌規(guī)劃和論證,確保城市基礎設施與城市發(fā)展規(guī)模、需求相適應努力并形成協調配合和應急替代格局;同時著眼可能發(fā)生的各類城市突發(fā)應急事件,適量儲備各類應急物資和器材。
4.2資源共享塑造企業(yè)形象
城市應對公共安全的人力資源、科技資源、信息資源等十分豐富,該類企業(yè)應加強資源整合,把量的優(yōu)勢轉化為質的優(yōu)勢,使其在應對公共安全危害中發(fā)揮重大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擴大信息收集面,建立緊急事件檔案庫,搜集掌握城市公共突發(fā)危機的數據,為應對危機提供依據。同時迅速有效地分析評估可能發(fā)生的危機及發(fā)展趨勢。要完善信息決策機制。
4.3快速反應高效應對塑造企業(yè)形象
該類企業(yè)要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類應急管理的規(guī)章細則,使應急工作有章可循。加強應急骨干培訓和應急力量建設,打造“拳頭”力量。同時根據可能發(fā)生的城市公共危機,加強有針對性實戰(zhàn)化實案化演練,根據演練中反映出的問題,不斷修改完善和推進建設,切實使危機防范演練具體化、制度化、經?;?。
關鍵詞:城市照明設施;維修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城市公共照明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為百姓夜間出行提供照明,可有效提高安全行車系數,大大降低夜間刑事犯罪,促進城市繁華,帶動區(qū)域經濟發(fā)展,同時也是城市文明發(fā)展和經濟繁榮的必然展示和體現。
作為城市照明行業(yè)的管理單位,從其服務的對象――城市及居民看,其產生的“產品”――就是“公共服務”;從對城市文明的體現和促進發(fā)展等方面看,也毫無疑義地說明其公益的性質,所追求的是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既然如此,我認為,它的工作重心也應落在――公共服務這個主題上。而公共服務的具體體現就是做好日常的維修養(yǎng)護工作,這也是保證城市照明行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關鍵所在。
那么怎樣搞好城市照明設施維修養(yǎng)護,保證城市照明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實現綠色照明、低碳照明,是擺在我們夜景照明管理單位的重大課題。
鑒于維修養(yǎng)護范圍的不斷擴大及城市照明設施的成倍增加,我認為應采取的對策及措施是:
一、政府應加大對城市照明設施管理單位的投入和政策支持,以保障維修養(yǎng)護的費用支出。隨著城市區(qū)域的擴大,照明設施量不斷的增加,必然造成人、財、物消耗的增加,而且城市照明設施除正常耗電外,本身是有一定使用時間壽命的消耗品,還受到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如一些人為因素的破壞等,無形中又加大了維修養(yǎng)護成本費用。
二、應制定新建路燈照明工程的驗收標準和移交規(guī)范。這樣可避免路燈在后期的維護養(yǎng)護上,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和責任的不明。通過近年來的工作經驗,發(fā)現由于建和管脫離,建設者不管后期維護,致使遺留問題很多,如線路無接地裝置、配電箱線路不符合設計要求、燈具沒有設置二次保護裝置、資料不完整等等,造成新建工程移交就需維修養(yǎng)護單位對新建設施進行二次建設,浪費了大量人、財、物。為避免此種情況發(fā)生現在急需制定新建路燈照明工程的驗收標準和移交規(guī)范。
三、逐步完善不適應維修養(yǎng)護的管理體制。由于城市照明工程已從單純追求“亮度”轉變?yōu)橄蜃非罅恋乃囆g性、美觀性、文化性、科學性的方向發(fā)展。而且量的增加,面的擴大等因素,都使原有管理體制,不適應了新的發(fā)展要求,必須予以改革。鑒于我市城市照明的發(fā)展狀況,我們進行了機構設置調整等方面大膽的嘗試。按照管養(yǎng)燈型的特點和維修養(yǎng)護的范圍、難易程度及工作量等因素,設立了路燈處、景觀處。二個部門將照明、景觀、運行的維修、養(yǎng)護進行了系統性的科學劃分,解決了原來同時操作時項目復雜,維修任務盲目的弊端?,F在每個部門維修養(yǎng)護的作業(yè)內容明確,針對性強,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四、強化管理制度,獎懲分明。制度是約束人的思想,規(guī)范人的行為的一種有效措施,具有統一性、規(guī)范性、約束性。而人的需求又具有無限性,行為又具有強烈的任意性,因此建立規(guī)范的制度十分必要。要從生產、安全、工作效率等方面入手,創(chuàng)新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從制度中要效益的獎懲合理分明的效果。
五、以人為本,強化思想政治教育。科學發(fā)展觀的理論告訴我們:科學發(fā)展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人是改選自然,推動發(fā)展的主要因素,人的思想、認識直接影響著發(fā)展的方向和狀態(tài),因此必須把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對此,我們邀請市委黨校教授對全體職工進行了面對面授課,一方面學習新時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先進文化,先進人物,先進事跡,用正確的思想武裝他們,用科學的觀念引導他們,用積極的態(tài)度推動他們,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思想觀念。一方面幫助員工樹立堅定的信念。用黨和國家發(fā)生的一系列鮮活生動的事例,如改革開放30 年的發(fā)展變化,黨領導全國人民戰(zhàn)勝一系列自然災害等感人事例,引領員工堅定黨領導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從而激發(fā)員工愛崗敬業(yè)、奮發(fā)向上、甘于奉獻的精神,在城市照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中樹好形象,當好骨干,創(chuàng)先爭優(yōu)。另外還從關心職工生活入手,對困難職工家庭進行了慰問,給他們送去了全體職工對他們的愛心,體現組織對職工的深切關愛,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不斷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城市照明事業(yè)持續(xù)、安全、可靠運行。
關鍵詞:市政工程;基礎設施;控制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文獻標識碼: A
1.前言
市政工程是一項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直接影響人們的生活生產及其城市功能。市政工程一般是指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公共交通設施、給水、排水、燃氣、城市防洪、城市路橋、環(huán)境衛(wèi)生及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生存和發(fā)展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共存,組成一個整體的城市基礎設施系統。其施工具有建設投資大、建設工期短、技術要求高、施工難度大、參建施工單位多、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不全、行業(yè)標準與國家標準不統一、管理難度大等特點。因此建設施工管理人員要從系統本身的角度思考作業(yè),才能發(fā)揮出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的最大效益。下面就對市政基礎設施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管理及質量驗收辦法進行簡要論述。
2.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
2.1市政基礎設施質量控制管理的概況
市政基礎設施質量控制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程,是由政府部門負責建設及建成后使用的統一管理工作。在建設期間, 市政府根據工程特點及施工、監(jiān)理等責任主體單位的工作現狀, 從建設、市政、規(guī)劃、質量監(jiān)督、招投標、定額管理等職能部門抽調相關領導組成現場指揮部, 由主管局主要領導主持現場指揮部日常工作,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程序(見下圖)。
2.2市政基礎設施質量控制原理及特點
2.2.1市政基礎設施質量控制原理
依據對2000 GB/T19000-ISO9000 族標準規(guī)定的“質量管理的一部分, 致力于滿足質量要求”理解:①質量控制是通過采取一系列的作業(yè)技術和活動對各個過程實施控制, 使產品、體系或過程滿足顧客,法律法規(guī)等方面提出的要求, 包括專業(yè)技術和管理技術。②專業(yè)技術指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術, 要求質量控制主體和個體( 控制人員) 具備所控制對象涉及的專業(yè)理論知識、操作技術、相關標準規(guī)范, 以解決如何做的問題; 掌握所使用的材料性質、抽樣、取樣檢驗方法, 以確定所使用的材料是否達到要求; 掌握控制對象的實施過程和結果的檢查驗收方法、統計分析及評定方法, 以確認實施結果是否達到或滿足相關要求。③質量控制管理技術指在質量方面的組織指揮和控制的協調活動, 通過確定質量方針、建立質量目標、進行質量策劃、實施質量控制、強化質量保證、持續(xù)質量改進等一系列科學手段和方法, 健全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保證體系、質量控制制度和措施, 對工程實施活動進行規(guī)范、有效的控制。
2.2.2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的特點
(1)由規(guī)劃、市政、招投標、定額、監(jiān)督等行政職能部門組成指揮部的職能部門, 從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角度參與指揮部的招投標及合同、材料消耗及市場價格管理, 施工工藝及工序, 材料及施工成果的檢查、驗收等日常工作。做到指揮靈活, 決策迅速, 指令傳遞快捷。
(2) 強化了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的橫向監(jiān)督控制職能, 充分發(fā)揮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對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熟悉、專業(yè)理論知識及技術全面深厚等優(yōu)勢, 對施工、監(jiān)理等主要責任主體單位的工作進行全面指導和幫助, 對施工活動及結果進行嚴格監(jiān)督檢驗。
(3)全面強化了政府職能監(jiān)督管理, 扼制了承包企業(yè)不按法規(guī)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施工的隨意性; 監(jiān)理事前不控制、事中不檢查、過程不控制、事后補資料的虛假性; 規(guī)范了工程質量控制方法、制度和措施。
3.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施工質量的控制措施
施工過程是將投入的資源通過一系列的施工活動實現設計意圖、保證工程結構安全可靠、滿足使用功能的關鍵階段。如建專業(yè)施工單位多,施工單位專業(yè)技術能力差、質量控制管理及質量保證能力不足;現行施工規(guī)范不全,現有行業(yè)質量驗收評定標準與國家驗收統一標準不一致;監(jiān)理專業(yè)技術不配套,規(guī)范標準不熟悉,內部管理松懈等,所以采取了以下措施和驗收辦法,對施工過程質量進行全面控制。
3.1 各種資源投入的控制
對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設施、施工機械等進場檢驗進行嚴格控制, 保證進場資源滿足工程要求。在施工過程中, 督促監(jiān)理單位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見證、旁站等規(guī)定, 對各種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及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嚴格控制未經檢查和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設備進入工地使用, 確保用于工程的材料、半成品及設備都是檢驗合格的產品。
3.2 施工條件投入的質量控制
按承包單位承建的工程概況、合同條件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審查工程的測量放線、高程、標高等測量成果及相關記錄, 以保證工程按設計要求實施; 審查施工項目部的崗位設置及崗位人員、施工操作人員的資格能力、各項質量管理制度、質量保證制度及措施是否滿足工作需要, 促使施工企業(yè)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審查現場項目監(jiān)理部的機構設置、總監(jiān)及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的任職資格及工作能力、監(jiān)理規(guī)劃、實施細則及各項管理制度措施, 以保證監(jiān)理在工作中按照“公正、科學、守法、誠信”的準則履行監(jiān)理職責, 為工程施工作業(yè)活動及結果的質量控制作充分準備。
3.3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管理措施
(1)以指揮長為首, 各行政職能部門為成員組成行政指揮協調控制路徑, 以每天巡查和間隔兩天招開一次協調會的形式對施工企業(yè)和監(jiān)理企業(yè)的工作進行直接指揮協調。
(2)現場監(jiān)理部及施工項目經理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 監(jiān)督部門業(yè)務指導幫助和行為監(jiān)督控制下, 健全管理機構, 完善質量管理及控制制度、措施,形成監(jiān)理─施工縱向控制路徑, 按監(jiān)理規(guī)范及法規(guī)的相關要求, 對各項施工活動進行控制。
(3)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常駐現場, 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管理規(guī)定》等法規(guī)要求形成橫向監(jiān)督控制路徑, 對監(jiān)理和施工企業(yè)的質量控制活動進行監(jiān)督控制和業(yè)務指導, 督促指導監(jiān)理機構對重要結構、關鍵部位及關鍵工序實施旁站、見證監(jiān)督和隱蔽工程及檢驗批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監(jiān)督施工單位自檢、互檢、交接檢查驗收活動及結果的真實有效性。
3.4 施工過程質量驗收辦法
對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工作作主要包括:
(1) 各專業(yè)工程施工活動及過程質量按現行的行業(yè)施工規(guī)范及建筑工程的相關施工規(guī)范進行控制。
(2) 施工過程質量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 的要求, 將相關行業(yè)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guī)定的“ 單位工程、部位、工序”三級驗收方法調整為“ 單位工程、分部( 部位) 工程、分項( 工序) 工程、檢驗批”四級驗收方法。
(3)檢驗批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 的要求, 根據行業(yè)標準中相關工序所含驗收內容進行劃分。劃分原則為: 將施工工藝方法基本相同、檢驗項目基本相同、規(guī)范允許偏差相同的施工工序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一般以列表方式確定。
(4) 市政道路橋梁、安裝工程、水利工程、園林綠化等工程的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及質量驗收工作,可根據項目工程特性設計相應的驗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