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物論》是《公孫龍子》最為難解的一篇,通過參驗《公孫龍子》他篇之文及《指物論》本文,我們疏解了'物'、'指'、'非指'、'物指'四個關(guān)鍵概念的具體含義。學(xué)界爭論最多的是'指'、'非指'兩概念,我們認(rèn)為'指'即'屬性',包括'共相指'和'殊相指',有兩層含義,具體來說就是以共相形式存在的抽象性屬性和以殊相形式存在的具體的物的屬性,也就是《白馬論》中的'白'(不定所白、共相指)和'白馬'(亦可稱為'馬白',定所白、殊相指)。'非指'仍是與'指'相對應(yīng)的概念,故亦有兩層含義,公孫龍用'非共相指'表達(dá)'殊相指',用'非殊相指'表達(dá)'共相指',意在強調(diào)兩種指相離、沒有聯(lián)系。公孫龍的'物'就是客觀存在的具體的物,'物指'就是具體的物的屬性,亦即'指'中的'殊相指'。另外,關(guān)于《指物論》的文體,我們否定該篇文體為對辯體的傳統(tǒng)看法,《指物論》應(yīng)與《跡府篇》《名實論》文體相同,不是對辯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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