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青島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投稿有什么要求?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4-11-22 10:29:53 779人看過
青島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投稿須知:
<一>嚴禁一稿多投、剽竊或抄襲行為,否則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負責。
<二>投稿文責自負。來稿要有創(chuàng)新性、立論科學、主題明確、數(shù)據可靠、言簡意駭、標點正確,采用第三人稱撰寫。
<三>參考文獻應按照國際通用的引用格式進行排版,如APA、MLA、Chicago等,具體應根據期刊的投稿指南和規(guī)定選擇合適的引用格式。
<四>選用3~8個詞或詞組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同時應翻譯為相應的英文關鍵詞。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的英譯置于文末。
<五>作者人數(shù)請控制在6人以下,嚴禁與論文無關人員掛名。聯(lián)系人請注明姓名、單位、地址、郵編、電子郵件等信息。
<六>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七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shù)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八>注釋統(tǒng)一采用尾注,并請以正文格式列于文章末尾,勿用word自動生成;序號采用“[]”方括號標注;外國作者國籍采用“〔〕”六角括號標注。
<九>圖、表和照片應盡量精簡,附圖須用計算機繪制,或掃描插入文稿中。試驗點必須準確,線條應均勻、可辨、分清虛實,應盡量避免圖內有圖注。
<十>將他人的科研成果或論文全部或部分原樣照抄,并以自己的名義發(fā)表的欺詐行為。不僅包括對他人作品字句、內容的直接使用,也包括對他人學術論著的思想、觀點、結構、體系等元素作為自己論著的基本元素加以使用并發(fā)表的行為。通常表現(xiàn)為不注明學術思想、學術觀點的出處來源而隨意使用。
<十一>薦稿文責自負。所有作者應對稿件內容和署名無異議,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fā)表。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
青島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雜志是一本科學類省級期刊, 創(chuàng)刊于1988年, 國內刊號37-1245/N, 國際刊號1006-1037, 雜志獲得過的榮譽有: Caj-cd規(guī)范獲獎期刊、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庫(CJF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