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是什么級別?雜志刊期是多久?
來源:優(yōu)發(fā)表網整理 2024-11-22 10:30:30 1774人看過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 目前刊期為季刊。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簡介信息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更名為《天津法學》。
《天津法學》雜志,出版地:天津,于1999年正式創(chuàng)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chuàng)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法律史學、法學研究、學術熱點、法治理論與實踐。
《天津法學》雜志是一本由天津公安警官職業(yè)學院和天津市法學會聯(lián)合主辦的學術期刊,定期出版關于法學領域的學術論文、研究成果和案例分析。其主要目標是推動法學研究、促進學術交流,并為法學領域的學者、研究人員和法律從業(yè)者提供一個高質量的學術平臺。其內容涵蓋了廣泛的法學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學、刑法學、國際法、經濟法、環(huán)境法、勞動法、知識產權法等。雜志的內容是經過嚴格的專家評審和編輯篩選的,確保學術水平和質量。
該雜志的特點之一是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不僅有理論研究成果的發(fā)表,還注重實踐經驗和案例的分享和分析。其目的是為讀者提供既具有學術深度又有實用價值的知識,幫助讀者理解和應用法學理論。雜志注重學術交流與合作,鼓勵學者們積極參與投稿和學術討論。除了定期出版學術論文外,雜志還會組織學術研討會、論壇和交流活動,為法學界的學者和研究人員提供一個互相學習和交流的機會。
該雜志面向廣大的法學研究者、學者、法律從業(yè)者和對法學領域感興趣的人群。無論是專業(yè)研究者還是法律實踐者,都可以從該雜志中獲取到相關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理論觀點和實踐經驗,為自己的研究和工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特色:
<一>本刊刊登具有創(chuàng)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義的研究學術論文以及反映智能科學與技術領域近期發(fā)展狀況的文獻綜述。來稿應觀點明確,論據(jù)充分,數(shù)據(jù)可靠,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二>來稿由本刊編輯部初審,并邀請相關專家擔任論文審讀人;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適當修改,有關意見將反饋作者;審稿期三個月,作者可隨時郵件咨詢,三個月內未接到用稿意見,可自行處理。
<三>參考文獻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說明。文中序號應按順序排列,并與文末參考文獻的序號對應,在文中標明如[1]、[2]、[3]。如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重復引用,則文中[1][2][3]順序不變,文末標明。
<四>文題應簡明貼切地概括文章主題。一般不宜超過28個字,不用副題。文題中盡可能不用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五>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lián)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六>帶圈數(shù)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七>投稿須附第一作者簡歷和通訊作者簡歷(如有通訊作者的話),簡歷包括姓名、學位、學歷、職稱或職務,主要從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聯(lián)系電話或電子郵箱。
<八>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200字左右;關鍵詞3-5個。
<九>基金項目:格式如:“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獲多個項目資助的,項目之間用“;”分隔,一般情況下不要超過2個基金項目。
<十>每幅圖(表)插入在文中相應位置。每幅圖(表)應冠有中文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本刊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及底線),表內數(shù)據(jù)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sh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