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教育部要求,課改實驗區(qū)的學業(yè)考試方式可根據具體內容采用紙筆測驗、聽力測試以及口試、實驗操作等多種形式;紙筆測驗也可采取閉卷、開卷或開閉卷結合等不同形式. 同時,學業(yè)考試的成績應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確定合格標準,提供普通高中錄取用的學業(yè)成績應以等級形式呈現(xiàn),等級數(shù)和等級標準應由各地根據考試結果,并結合當?shù)馗咧匈Y源情況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地區(qū)、學校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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